收购既有事业
通常 15 万 – 50 万美元
对 E-2 申请而言最强的结构。既有员工在第一天就解决了「仅供糊口」的问题,卖方的财务历史也提供可验证的营收证据。代价是资金需求较高,且必须对收购标的做扎实的尽职调查。
几种主要的 E-2 事业型态,在所需资金、「仅供糊口」风险与营运要求上的比较。
您选择的事业,对申请强度的影响不亚于投资金额。以下类别在满足实质性与非糊口性检验的难易度上,差异相当明显。
通常 15 万 – 50 万美元
对 E-2 申请而言最强的结构。既有员工在第一天就解决了「仅供糊口」的问题,卖方的财务历史也提供可验证的营收证据。代价是资金需求较高,且必须对收购标的做扎实的尽职调查。
通常 10 万 – 35 万美元
加盟总部提供营运模式、培训与有纪录的单店营运数据,能有效替代直接的产业经验。加盟金可计入投资。要留意合约是否留给您足够的控制权以满足「发展并主导」的要求。
通常 7 万 – 20 万美元
资金门槛低,但举证负担高。比例原则通常可以满足,因为这门生意设立成本本来就低;但「仅供糊口」成为难题,必须以已签约的业务与实际的聘雇计划来回应。
差异极大
适用于条约国公司赴美扩张的情况。股权需有超过 50% 追溯至条约国国民。既有的营业纪录与客户关系,让「真实且营运中的企业」很容易佐证。
对主要以「签证载体」为卖点的事业要格外谨慎。一门只有从移民角度才说得通的生意,很少通得过「仅供糊口」的检验——通常在商业上也撑不下去。